我有什么过错?另外我在房产抵押登记上签过字。法院调解过程我什么都不知道
更新时间:2010-07-16 15:33:00
问题描述:
1999年被别人拿我的房产证,用我的名字在农行贷款5万无,借款期限1年。我当时对金融知识一点都不懂,以为只是拿房本作担保,再者,他当时是个工程承包大老板,又是本家亲戚,没有想那么多,记得当时同他一道在房管局抵押登记处签过字,具体签在哪儿不是很清楚,我有什么过错?今年春节查到贷款转到不良资产管理处,才知道银行起诉过我,一份法院在2002年下了份调解书,其中,申请贷款合同里面多处不是我本人签字(他人代签),只在最后抵押一栏签字是我本人签的,另外我在房产抵押登记上签过字。法院调解过程我什么都不知道,是亲戚拿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伪造一份假委托书(这些银行很清楚,因为他和银行的关系很好,我怀疑他和银行经办人员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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