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所谓的分居是以法庭起诉时间为准,还是以实际分居时间为准?
更新时间:2010-07-05 14:47:37
问题描述:
请问:所谓的分居是以法庭起诉时间为准,还是以实际分居时间为准?
由于是第二次婚姻,男方同意离婚但又不愿去办离婚手续,已离家二年多,一直在外地也不回来,也不联系,也不给孩子寄生活费。离家之前感情就早已破裂,女方对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不能在继续下去,已经无法挽回,但带着孩子只能靠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一直想断掉这次错误的婚姻但又不知该怎么断掉。精神很恍惚,也很压抑。不知该如何是好?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