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他有第三者的证据吗?请问这样的话他该支付每月多少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想找律师代理离婚。
更新时间:2010-06-18 05:11:31
问题描述:
我老公有外遇,在发给我的短信中承认这一点,我们的宝宝还未满周岁,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宝宝的抚养权是不是肯定会属于我,而且他在短信中叶说不要孩子,短信我都有保留,可以作为他有第三者的证据吗?请问这样的话他该支付每月多少的抚养费,是他全部收入包括公积金在内的工资的百分比吗?如果要求一次性支付,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我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还有我们有套房子盖这么分配呢?她作为过错方,是不是可以少分,还是平分呢?想找律师代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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