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成为证据证明我与这家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我将无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发多少工资给我
更新时间:2010-04-22 09:41:2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
本人在一家公司试用满1个月后,(试用期间未签署任何合同),老板先后以“公司无盈利;公司正在与银行办理贷款”等理由拖欠本人工资,本人只有在这一个月内为公司绘制的插图,可否成为证据证明我与这家公司存在雇佣关系?而且现在老板称公司法人已经携带公司贷款逃逸,他不是法人,只是股东,并扬言不怕本人通过法律起诉他,那是否如他所言,我将无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再有,他还强调,即便发放我工资的时候,仍要根据我之前绘制的插图他是否满意来决定是否发工资给我,发多少工资给我,他这样做合理吗?如能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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