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继承的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0-04-02 15:44:02
问题描述:
我们在县城有一栋自建房,房产证、土地证都在奶奶的名下。几年前房屋重建增加楼层,于是到国土局按新面积重新办理土地证,期间奶奶去世,几年过去了,土地证家人也一直未去领取。
请教:
1、奶奶有几个子女,未立遗嘱。请问我们是应该先将土地证取回还是直接申请变更土地证的权属?
2、房屋是在县城,面积有200多平方,取回土地证或变更权属费用大概多少?
3、房产证也在奶奶名下,是不是要有了土地证才能将房产证过户到子女名下?
4、房产证之前由一个叔叔偷偷从奶奶箱子里拿去了,只有他一个人还住在县城,他以帮取回土地证为由向有继承权的几个兄弟姐妹要身份证复印件,有两个叔叔很老实地给他了。请问如果所有有继承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到了他的手里,他是否就有可能把房产证、土地证都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可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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