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21 19:44:1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想咨询房屋租赁的问题。我是一名房东,我于1年前把房屋租赁给周某,当时签定的租赁合同:如果对方或者我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支付年租金的40%。今年合同到期他提出继续租赁,由于以前签定合同这次就没继续签定。今天他 突然提出房子阴水,要解除合同,退还半年租金。并且以他所从事的钢琴行业不赚钱,我的房阴水,毁坏他钢琴为理由威胁:如果不退,就去告我。要我以每台2万的毁坏费,一共12万余元威胁。 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当时没有租赁房屋的时候已经存在阴水的现象。并且我也没隐瞒,他看房子的时候也看到了。再是今年合同到期,我询问他还续租吗?他提出续组。表明他肯定已经了解我房的阴水。 请问您:他提出要半年租金、要赔偿他的钢琴损失合理吗? 您看谁有道理?如果打官司谁会赢? 我会不会要赔偿他12万元?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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