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无加班费、无带薪年假、现在想离职,该怎么处理才能争取权益?
更新时间:2010-02-27 11:33:18
问题描述:
1、07年07月入职工作至今无加班费,公司26天制,每月上班小时数未达208则扣工资,高于208以上部分则作为加班工时并有考勤签名,但从未对加班工时支付加班费,请问加班费怎么计算?
2、其间到08年07月才买社保,公司交三分二,个人交三分一,至09年10月起,个人公司各交二分一(各150元),请问社保如何计算?
3、08年起公司未与我协商签劳动合同,我与公司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至09年02月起,我与公司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关系,请问怎么补偿?
4、公司从未提供带薪年假,甚至安排法定假日加班,请问可以补偿吗?
5、以什么样的理由,我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什么补偿?
6、除以上提及的加班费、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社保补交、薪假、补偿金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可争取的权益?
7、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证明以上事实?
8、根据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的什么条款来争取?
10、完成这个权益争取需要的时间、律师费、申诉流程怎么样?合适的话我想请律师出马!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