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撞了电动三轮车
更新时间:2010-02-15 20:29: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驾驶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对方和我在同一机动车道上同向行驶,我欲超他车时,对方突然左拐,我避让不及,撞在电动三轮车尾部,对方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我停车,上前查看,发现其并无大碍,便提出先带他去医院看看,并把面包车开到了路边上,老头起初同意私了,但过了半个小时,他家人到达现场后,报了警,交警到现场画了图,将双方的车拖走,询问了一下就走了,告知我们双方于元旦后去交警队处理,之后,我带着该老头去中医院看病,做了全身检查(医药费,由我垫付),CT显示其脊椎骨中有一块发生稍许形变,外科建议其回家休息几天即可,骨科建议其住院治疗,最后老头选择先回家休息,痛的厉害,再上医院复诊。一个月后,交警队通知我去处理,老头拿出他在乡镇地方卫生院的病历,收费票据,还有中医院开的几张建休单(并未经过复诊),共计35天。要求我赔偿其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费800多元;误工费1000多元;其电动三轮车35天的停车费500多元,我对他提出的一些赔偿要求觉得不合理,拒绝接受,对方说要到法院起诉我, 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他的赔偿要求,我需要注意什么?请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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