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出来之前,交警部门有权放走肇事车辆吗?
更新时间:2014-09-06 20:19:16
问题描述:
我们正常行驶的大货车被另一辆没刹车的大挂车撞了,我们的车头全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交警现场查勘后确认对方肇事车为全责,后我们各自把车开到不同的修理厂修理,现一个月过去了,交警没有通知我们去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得知肇事方的车已修好开走了,虽然报案后对方保险公司也来定了损,但要肇事方先拿钱出来给我们这边的修理厂修车,我们现在找不到肇事者,他们也不和我们联系,我的车子现还在修理厂,他们暂时也不敢给我修车,怕拿不到修理费,请问交警在知道肇事方全责的情况下,并且1个月了还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放走了对方,交警队的做法是违规的吗,我们现在还可以要求交警队通知对方来调解此事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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