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0-01-14 10:43:30
问题描述:
我横过马路被小车撞伤,鉴定为一处八级一处十级。司机肇事后弃车逃逸,并找人来顶罪,后经交警通过录像查证。事发四天后他才承认是他开车肇事。他本人就是当地的法官,执行局副局长。交警事故认定书只对他弃车逃逸和超速行驶进行认定,对他找人顶罪的事实只字不提。认定书认定他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责。他一直不同意和我调解,要我去法院起诉。我现以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请问我可以同时要求法院追究其逃逸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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