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09-01-05 16:32:2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2008年5月到公司上班至今。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未买保险。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期间双倍工资和补交保险。现想咨询下,1、现我手上只有进公司时发的电子考勤卡,上面没有公司名和我的名字,由于工作性质是长期在外出差,只有零星回公司报到的打卡记录,但我无法取得公司考勤记录,只有电子考勤卡能否做为证据证明我的工作期间?
2、手上有出差借款单据。是回公司报销费用后财务返还的,上面有部分是单位同事代填的,有部分有部门领导签字。能否做为证据证明在单位的工作期间?
3、有每周一次公司打在我卡上的出差费用,和借款单据金额一致。银行卡明细与借款单据印证能否证明我的工作期间?
4、有代表公司和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复印件,能证明我在单位工作期间吗?
5、工资是现金发放,回单位报销出差费用后再现金领取,无工资条。如何证明我的工资是多少?还是由单位举证?
希望律师能给予答复或一些建议,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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