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不清,对方索赔,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2-15 13:52:32
问题描述:
11月6日下午午点半左右,在灌云一乡镇3米宽的水泥路上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相向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方一人、电动车方二人双方当事三人全部重伤入院抢救,我方摩托车当事人伤残严重,对方骑车者轻伤,乘车者重伤。事故原因尚不清楚,双方自付医疗款几万元,直到二十几天后抢救出院才去交警大队拿事故鉴定,鉴定称根据现场勘察和当事人陈述判定摩托车方负主要责任,电动车方负次要责任。
对此,我有些质疑:
1、我方当事人目前神志尚不清楚,根本不记得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也不记得发生过的车祸,尚没办法对交警陈述事故情况。交警大队目前事故的鉴定有效吗?
2、如果因电动车责任过失造成的撞车事故,摩托车难道也要承担主要责任吗?
3、交警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上法院,或者其中一方败诉,但是任何一方败诉都拿不出来钱,胜诉方该如何维权。
请法律界各位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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