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逃债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09-11-13 11:06:06
问题描述:
被执行人是一家经营餐饮10余年的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租金及违约金已达180余万元,在本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不久,却突然变了招牌且在省上又以不同法人及股东注册了另一家新公司在继续经营,但经营内容完全和以前一样,更奇怪的是新成立了公司的股东人数及分配比例与被执行公司完全吻合,请问债务人是否属于恶意逃债,可否追加新公司为被执行人或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低价或无偿转让的行为?该如何维权?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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