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官司我能打赢吗?按国家明文规定应该有什么赔偿?门头老板有责任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9-11-11 16:30:18
问题描述:
前几天也就是10.31日,我买了一个磨车刀的砂轮,,早上9点安上,到下午也就是磨了几次合金刀头,在下午4.30左右突然炸了,把我的右肩锁骨打断了,右手也受伤,全是血。事后注意砂轮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好象是三无产品,不敢确定。去找门头老板,他说找厂家。在一起商量时,我提出要2万元,他们不接受,闲多。我是一个个体加工户,有两个工作的员工,炸伤后因为要治疗只有把辛苦联系来得几万元活转让了,因为只有2月的工期,场地还是每月1000元租赁的,而做手术要两次一万元。我每月的收入在4000——5000元。而我要最少休息3个月,我的员工也都走了。也对我以后的客户来源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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