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和保险
更新时间:2009-10-30 21:47:28
问题描述:
1、我是9月14日提出辞职的,但领导没有批,想要我继续留下来工作,但我的报告(9月14日写的报告)到10月22日才批下来,不过我们公司有个规定自己写的报告同意后,要有公司统一的报告再批一下,可是我到10月30日这天去签时,他们又以各种理由不想签了。但我执意要走,我问一下,我写的辞职报告(报告的原件在我的手中)有效吗?
2、我们公司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到今年的10月份,7月份的工资还没发了。我问一下,我没有按公司的要求,把公司的辞职报告再走一遍,公司会不会以这个理由欠我的工资?但我想只要公司其他人发,我没发时,我再去劳动仲裁,我的劳动仲裁时间会不会迟呢?
3、我公司从去年12月到今年一直缓交养老保险的,我今年的11月份就不去上班,我离开公司后,因为公司有困难,不想现在找公司的麻烦,等公司交欠的养老保险,没给我们交时,我再去劳动仲裁可发嘛?
4、以上我提的问题,如果我想去劳动仲裁,需要哪些东西,麻烦律师说的越详细越好,我好在离职前,把东西都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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