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诉讼及时间掌握?鉴定及资料如何收集?赔偿如何提出
更新时间:2009-10-15 11:50:38
问题描述:
10月1日早上5:20乘座强生出租车去上海长途汽车总站,5:30在祁连山路由北左转向上大路时,由一辆祁连山路由南向北的货车撞上,交警判出租车全责。事故发生后,出租车严重变形,副驾驶座人员受轻作,但后排一女孩(未婚),被撞至多处受伤,尤其是脸部被玻璃碎片刺伤后进医院共计27针,右胸口至腰间至今有很大的疼痛,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咳嗽时吐出两粒小手指甲盖大小的玻璃碎片。
10月1日出租车司机只拿出近七千元,安排住院后,下午二点去交通大队协调,让其再支付一万压金后再提车,但是他未履行,却提走了车辆,10月3日受害方自己支付5千治疗费,10月7日又支付4千元,这其中不包括家人的护理、住宿、误工、来回交通费等。一直到10月9日强生公司开出一张一万的支票后,目前重伤者还未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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