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事后赔偿
更新时间:2009-10-13 08:53:49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09年10月2日在海淀区永丰路附近,和朋友做车直行突然前方出现一个左拐的车,结果来车相撞,我们报警后车上有三人受伤(两个头部受伤,其中一个是内伤,一个是皮外伤和手指骨错位,另一个人是手臂拉伤),警察到事故现场认定是左拐车辆全责.现在三人的住院费用已经花了1万多,事故司机给了4仟,其他的都是我垫付的.请问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向事故司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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