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09-09-14 13:24:08
问题描述:
我友母亲现年79岁,有气管炎和高糖,2009年8月31日傍晚,因低烧去医院看病,医生检查说是肺炎,当晚住院治疗,当时有说有笑,挂针几天后,9月4日神志不清,于9月9日在医院死亡,子女认为是医疗事故,拒绝将尸体拉出医院,且在医院门口用纸板写“**医生变相杀人,**医生是败类,永不放过**医生”等,院方认为是正常死亡,后动用警察几十人,在子女不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将尸体强行运到了殡仪管存放,现子女不同意火化,院方可能诉诸法院,要求死者家属,支付医院剩余医药费,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向当事医生和院方赔礼道歉,我友目前既无足够证据证明医疗事故,又不愿意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安葬母亲,还担心在医院用纸板写的那些话和过激言辞会不会有刑事责任,请律师们能为我友指点一下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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