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算挪用公款吗?
更新时间:2009-09-12 22:09:48
问题描述:
我5月份以业务形式入股了一个朋友的公司,双方口头约定我占45%的股份(因朋友关系没有签定书面协议),合作至今我发现对方在经济上及往来帐务上存在很多不清楚的问题,所以要求清算5月份至8月份的所有帐目,但现在对方不配合也不承认我在公司拥有的股份,一直以来公司的一切帐目及往来款项由我朋友负责,所以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在没有入股之前我在他公司有2万多元的提成及合作期间的利润,如果对方赖帐不承认我怎么样做我才能拿回来?
2,在合作期间由我向供应商所订货物的货款,如果他推脱不付我怎么做才能保障供应商的利益。
3,在合作期间我收了客户6万多元的应收款,其中我没有经过公司直接付给了供应商5万多元,剩下1万元留作己用(因他从5月至8月的工资一直没给我,(每月3千)他现在以我挪用公款走掉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从9月份产生矛盾后我没去公司上班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我的行为算挪用公款吗?
恳请能够给予指点,非常感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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