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能否生效
更新时间:2009-09-10 16:32:21
问题描述:
A公司与B公司和C单位,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是A公司所属的房屋产权负一、二、三层楼,除了出售给XX某等人外的其它剩余房屋(不包括夹层)归B公司所,但最后A公司到法院查档案才发现(A公司在查档案时发现,A公司并没有在裁定书的送达回执上签字,也没有收到裁定书,而其它两单位都在送达回执上签收了),法院的裁定书是将和解协议上除外的夹层也包括在B公司的所属范围,请问A公司在没有收到裁定书也没有签收,这样的裁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A公司又能否将法院的判决夹层归属问题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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