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是否应将此作为不良记录上报人行?是否在上报前有告知我的义务?不告知是否侵权?
更新时间:2009-09-07 23:02:55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在06年下半年帮我办了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因为他要完成任务,并且我也咨询交行人员,说:卡办了不激活,就不会产生任何费用。我相信了。所以后来没有要卡,也没有什么机构或个人向我催要过什么欠款。09年我在办房贷时,农行查处我有不良记录,就是那次的交行信用卡上产生了年费,出现21期没交拖欠的事。之间交行说寄了对账单了。但是平信,我没收到。那他们为什么不用手机或让承办人与我单位联系呢?问上海交行分部在我没激活信用卡的情况下是否应该产生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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