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人需要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09-08-20 21:29:2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事故发生地在衡,衡山 。
我老爸骑摩托车将一名59岁的老人撞倒在地(事实上我老爸并未直接撞到老人,事发当时, 我老爸与其是同一方向并排行走在107国道上, 死者肩上扛了一根2-3米的的竹竿走在人行道,而我爸也是在同一人行道上行驶。) 随即我爸爸拨打12,同时报警了,但是最终老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队调解,我方已经支付3万1千给其进行丧葬,结案我爸全责。
问题一:
关于责任的划分是不是凡机动车撞上行人,行人均无过错机动车该负全责呢?
问题二:
需要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死者家里的情况如下:
为农村户口 ,有一儿一女均已结婚生子。
死者有一83岁老母.(还有两个弟弟一起抚养)。
死者妻子健在, 需要对其妻子赔偿吗?
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该怎么算(怎样才算合理)?
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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