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二级,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
更新时间:2009-07-09 15:12:13
问题描述:
李某1959年出生,从1980年开始便在煤矿工作,由于其长期从事采煤工作,于2002年被诊断为职业病尘肺,并鉴定为二级伤残。此后李某便无法继续工作,在单位的职工医院常年住院治疗。2008年李某因该职业病在医院死亡。从李某被鉴定为二级伤残时起,直到李某死亡时止,关于李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支付。现李某死亡,未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否应该支付?对于李某的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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