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力
更新时间:2009-06-24 17:53:59
问题描述:
姓名:李** 地址:怀化通道县**村 *妻子:唐** 地址:沅江.漉湖芦苇场管区
具体情况:
我与唐**2003年结婚, 但她未办理户口迁移,06年我村重新调整了责任田,因我妻子户口未迁过来,也就未能在我们村分得土地,同年因我们地方上建水电站淹没我村许多良田,我村委按人均分配集体收益1000元/年/人,也因我妻子户口未迁过来,未能亨受.
而今,沅江漉湖芦苇场管区因芦苇场外包所得集体收益,该管区以我妻子已结婚未办理户口迁出为由, 不享有其集体收益分配权,未发放集体收益750元/人给我妻子.我们找其领导理论,他们蛮横无理地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们已结婚,虽户口没迁走,也不能享有.
请问:沅江漉湖芦苇场管区领导这一举措是否与我国法律相违背?我与我妻子该怎么来维护自身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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