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
更新时间:2009-06-14 18:51:33
问题描述:
本人与6月7 号早上坐一工头(陈兴国)的无牌无证的手扶拖拉机去工地开工,(车后上面有三个人)拖拉机上装满了去开工的工具,后面还挂了一台搅拌机。我和他是老板和雇工的关系。
在去工地的路上,车行驶在西海大桥下桥一半的时候,西海大桥是双车道,我坐的拖拉机行驶在靠中间的那条道,后面的一小车(的士头家用小货车)左边撞向我坐的拖拉机挂的搅拌机后右边,追尾了。拖拉机车头翻了,我就从车上摔下来了,搅拌机车轮从我的左脚大腿处压过。(当时6点55分左右)同事接着报警。
到医院检查,左大腿上端粉碎性骨折,左腰第四"列骨"骨折。陈兴国交了1000元,追尾司机交了10000元。于6月13号做了手术。
我想问我们三者(我,陈兴国,追尾司机)之间是什么关系?责任怎样划分?(现在听别人说陈兴国以前是说不准坐在拖拉机上面去开工的,但我跟陈兴国做工期间他没向我说不准坐在拖拉机上面去开工的,出事当天也如此。确实也没当面跟我说过。现在也没什么证据说明他向我说过不准坐在拖拉机上面去开工。)我应该向谁要求索赔,索赔些那些费用?怎么计算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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