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的问题具有法律效益吗?可以拟合同吗
更新时间:2009-06-04 17:09:12
问题描述:
前提:本人患有脊柱侧弯及O型腿,2000年再北京医院做手术矫正脊柱侧弯并放了内固定。2009年11月25日本人前去郑州一家私人矫正所矫正O型腿,其矫正老师说收费11824元矫正O型腿且可以矫正脊柱侧弯。在矫正过程中矫正老师说必须取出内固定才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并且很自信的说只要取出保证能矫正好。本人治疗一个月以后回家,并且决定去做手术把内固定取出。2009年3月24日本人在北京做了取出手术。回家调养期间矫正老师要把提高收费标准,本人同意将收费提高到1万5千元。
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矫正老师矫正不好我,是不是对我得有所赔偿,取出内固定以后可能会加重我的病情,然而老师说能100%矫正好,如果矫正不好,那我所矫正花的时间,金钱 还有手术费用,精神上造成的困扰,以后病情加重等会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如果能赔偿大约是多少 我想拟定一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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