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归女方吗?男方怎么支付抚养费?如果不可以,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使上面两个问题得以实现?
更新时间:2008-11-12 19:06:48
问题描述:
从去年开始两人感情不和,曾经多次提过离婚,女方因为孩子小(今年4岁)没有办理离婚。今年九月份左右女方发现有一个号码与男方联系,女方询问,男方以“发错”为借口,女方到电信局查号码,发现自5月份至9月份男方与这一号码频繁联系,并查出这一号码是与男方同单位一女同志(暂称第三者)的号码,并且这位第三者是女方好友的老婆,女方忍不住去问第三者与自己老公的关系,第三者不否认,但也不正面回答“说自己爱男方,但男方不爱她……”两人并未发生争执。女方将此事与男方谈开,男方姐姐并在场,男方否认有此事,并说“除非你捉奸在床,否则就是此事不存在”。因此事提出后,男方提出离婚,并对女方说,“如果离婚是你后悔,孩子肯定不会给你的,如果你要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
女方:怀孕起,就不再上班,自去年女方找了一份临时工作,每月1000元左右,有父母,父母有一套房.
男方:有一份固定工作,月薪3000元左右,有父母。
孩子:今年4周岁,女孩,经常会生病(感冒),自孩子出生后就由女方及女方父母照顾。
女方现在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男方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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