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租房合同应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13-06-06 12:1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订立租房合同应要注意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租房时,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房东在交房时应告诉你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何使用,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等。作为房客应主动向房东了解这些情况。

  (一)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三)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四)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有一种情况是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对此,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承租人可能也会遇到出租人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最后,除了住宅租赁,也要谈谈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租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避免租房纠纷发生

  首先,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具备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应当要求对方出具身份证件原件,并相互保留一份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如日后双方产生租赁纠纷,到法院诉讼时才可以提供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

  再次,如果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为了设立营业机构时作为办公或经营场所,应在租赁合同里进行明确约定,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最后,房东和租户应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交接并制做财物清单,同时也可对房屋的状况进行描述或拍照,制做成相关文件并列为合同的附件,避免租赁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等问题产生纠纷,或导致房东无理以此为借口扣留租户的押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租房合同到期续签的注意事项,租房合同准备要到期了,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1、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新的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例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 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 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 2、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时的处理 (1)租约期满后不同意按原租赁合同续租 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 一般不允许此类情况的发生,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例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提前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赁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 5、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6、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予以明确。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 1、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2、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3、合同是否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重要的条款; 4、租赁期限是否超过了二十年等。
租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和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签订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房需要注意什么,租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你好,租房是应该要注意:1注意租房骗局2按照正规的租房手续3房要注意安全4不要急于付定金或租金5不要着急签合同,要核实清楚6合租房要找合适的人。
租房租房人签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需要再合同标明一些什么
在个人租房合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审核出租人的身份;第二、在签署租赁合同中重点注明租金、租期及付款方式;第三、合同中注明该房屋的配套设施;第四、充分利用补充协议
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可以转让单位集资房?
是什么情况?房屋出租吗?最好请说明情况
你好,我想咨询下集资房的问题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农村自建房屋经批准后,实际建房时私自移动建房地点我们将如何依法处理?
你的宅基地经过批准了吗?如果有完整的手续,应该是会给你办理的!
在自家宅基地上挨着旧房子可以建新房子吗
可以建房。这是建立在你括号内的文字基础上的!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拆旧建新。看以下:1、你在老宅基地上进行建房,如果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准备拆除,或者拆除不久,则属
徐州自建房规定是什么
自建房不算名下的房产,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地皮的单元和小我私家,本身构造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制作的房屋和修建。自建房是我国传统房屋制作建造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
农村街上,建房楼层可以五层吗?
请问当地的住建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