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可以怎样使用

更新时间:2013-05-16 11:07: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集体土地可以怎样使用,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下列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1)兴办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镇企业;

  (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包括乡村级行政办公、文化科学、生产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此类项目可以使用本集体,也可以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包括回乡定居且户口已迁入或者有一方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住宅。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这种情况,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3)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集体土地房屋过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3、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2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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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你们集体土地使用权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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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但具有一定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均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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