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30日内双方应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产权证。那么,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有什么法律后果,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有什么法律后果
1、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2、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4、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5、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6、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房屋产权登记有什么手续
第一项:产权人为一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 产权人为本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与签约时使用的名单一致)
2、 产权人为外省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
3、 产权人未满18岁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4、 签合同签有委托人的需携带委托书(房地局规定格式)并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需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项:产权人为二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 本页第一项
2、 两位产权人同意共有房屋产权的需签共有协议书(房地局规定格式)
3、 两位产权人以份额明确房屋产权(例:40%与60%、50%与50%)的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三项:产权人为三人或以上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 本页第一项
2、 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四项:产权人为单位购房的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1、 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房地局规定格式)
3、 法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股份制公司需提交董事会议原件(盖公章及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5、 产权登记表,结算单需加盖公章
第五项: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 以上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工作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核对用(不收取)
2、 以上材料以房地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第六项:您需交纳的款项:
1、 购房契税:总房款的1.5%(单位购房的为总房款的3%)(有减免税证明除外)
2、 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3、 产权证制作费:5元/本,共有权证:5元/本
4、 产权证印花税:5元/本
5、 产权证代办费:600元/本
6、 测绘图表费:60元
7、 以上3、4、5、6项用现金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