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怎样办理房产证,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转让怎样办理房产证
私房转让办理房产证应提交:
①房产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②房产转让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③属房改房上市转让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配偶及同住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必须出具同意上市转让的公证文书原件;
④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⑤房产转让受让方是单位的需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校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转让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校验原件);
⑥房产转让受让方是个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⑦房产转让出让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⑧房产转让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让合同;
⑨房产转让其它必要材料。
二、房屋转让需要办哪些手续
转让手续一——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手续二——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转让手续三——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转让手续四——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转让手续五——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转让手续六——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手续七、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