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那么,北京按揭贷款流程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北京按揭贷款流程
怎么在北京可以按揭贷款买房?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
二、贷款买房后不宜提前还贷的情形
第一类是基准利率享受折扣优惠的购房者。由于已享利率优惠,选择提前还贷后,有的银行会取消利率优惠。
第二类是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三分之一的购房者。因为等额本金开始还的本金比较多,已将大额本金还完,剩下小额贷款产生的利息不会太多。
第三类是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购房者。因为这部份市民已经还了大部份利息,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第四类是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的投资人士。比如短期内有收益项目可投资的。
最后一类是不久后还将向银行贷款的购房者。现在若把钱一下还进银行,等再去银行申办贷款时难度比较大,即使能够办到贷款,利率也将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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