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要满足哪些条件,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出租房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已进行依法登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已竣工但暂时还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有下列之一权属证明的也可出租:
(1) 集体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持有《宅基地使用证》;非居住房屋,持有用地批文和批准建房文件;
(2) 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的商品房,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付款凭证;
(3) 单位建造的房屋(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外),持有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 单位建造的构筑物、地下建筑物,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 单位建造的临时建筑,持有临时使用土地批准文件、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商品房。
二、租房找中介要注意的事项
1. 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并认真仔细地查证其是否证件齐全及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 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
3. 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
4. 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等,而不应是什么“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之类的其他杂费,并应妥善保管各种书式资料和收费票据;
5. 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