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4-24 13:4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债权人在和债务人签订合同时往往会要求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方经过协商后签订的能够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合同类型。我们在签订担保合同是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起来和找法网小编了解下吧。

  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二、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三、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四、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五、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六、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七、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不得抵押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上就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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