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但是在对房屋进行过户的时候,还是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双方先签订房屋赠与书,之后对房屋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房屋进行交付,同时在房屋过户的时候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对于房子我们知道一般是由我们直系亲属来继承。那么,北京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所需费用也就是最低费用包括:
1、公证费,40元/平米 X 产权证面积;
2、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3、测绘费 ,1.36元每平米,总额=1.36元/平米 x 实际测绘面积 (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 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x 实际测绘面积 ;
5、登记费(工本费), 80元 ,共有权证为20元,共100元。
房产赠与虽然名义上是“赠”,但实际操作时是要缴纳税费的,下列这些费用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也是亲属间房产赠与的最低费用。
赠与过户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但营业税也有两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的,分别为: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附加税: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二、公证费:按照房产评估总价的2%缴纳。
三、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四、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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