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房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成因:
第一种是开发商出于营销考虑,为带动其他剩余单元销售而有意保留的“精品”单元;
第二种是房子很好,但因为总价很高而没有卖出去的房子,这类房子往往是投资的最佳选择;
第三种是被人买走后因为购买者的个人原因而又退回的,这也有可能是一些比前期所售出的房子还要好的房子;
第四种是楼盘销售到一定程度后,发展商因要尽早收回资金而最后想抛售的单元,这样的房子往往价格很有诱惑力,而且房屋本身并没有什么缺陷;
第五种包括一些“先天不足”的房子,如朝向、楼层、户型等不合理的单元,是否购买这样的房子完全根据个人的经济实力和喜好。
第六种是因资金、债务问题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或者法院查没的房子,或者抵给工程单位的房子,这类房子里不乏朝向、户型、楼层不错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