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婚姻法24条有必要吗

更新时间:2018-06-04 16:2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近几年来。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局限性导致离婚夫妻一方无辜被迫负债。人们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怨气越来越重,民间开始出现废除婚姻法24条的声音。那么,废除婚姻法24条是否有必要?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资料为你服务。

 废除婚姻法24条有必要吗

  答案:暂时没到废除婚姻法24条的时候,所以没必要现在就废除婚姻法24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法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补充规定

  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这个司法解释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作出的补充规定,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二十四条上增加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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