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本条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管辖权而发生争议的案件作出了规定,有利于争议方能够更好的按照上级的指定行使管辖权,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