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有哪些特点

更新时间:2013-11-18 10: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典权的特点主要有:

  一、不具有变价受偿性

  担保物权的变价受偿性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将担保物变价,以优先清偿其债权。变价受偿性是担保物权为价值权的集中表现。在典权关系中,典权人在典期届满,出典人不回赎典物时,典权人并不是将典物变价,以使典价得到补偿,而是直接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因而,典权不体现为价值权。其原因在于典权人并非以获得典物的价值权为目的,而在于获得典物的使用价值权。故典权体现为使用价值权。有人认为,典权人直接取得典物的所有权是典权的担保方法。因而典权具有担保物权性质。典权人直接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并无担保作用。因为无论典物的价值是否与典价相等,典权关系均归消灭,不存在“多退少补”的问题。

  二、不具有不可分性

  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担保物的全部,即债权人在债权没有全部清偿前,可对于担保物整体上主张担保物权;担保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在典权关系中,如果典物部分丧失,则典权范围相应减少。如台湾民法典第920条规定:典物如因不可抗力而一部灭失时,出典人就其余存部分为回赎时,得由原典价中,扣减典物灭失部分灭失时价值之半数,但以扣尽原典价为限。可见,典权无不可分性。

  三、不具有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杖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代替物,也就是可以从担保物的代替物中实现债权清偿。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取决于担保物权的价值权属性。典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典物灭失。典权便不复存在;典物部分灭火。除重建修缮外,典权就典物灭失部分消灭。台湾民法典第920条规定:典权存续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灭失者,就其灭失部分,典权与回赎权均归消灭。因此,典权为物的有限责任。典权之所以不具有物上代位性,是因为典权是以获取典权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一种使用价值权。如果典物不存在,其使用价值就无法实现,自为其他物所无法代替。

  四、不具有从属性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的发生与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债权关系为前提,即担保物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没有丰债权的存在,就不存在担保物权。典权的发生与存在不具有从属性。典权人与出典入之间不存在债权关系。出典人接受典价并非借款。因而典权并无担保之对象,而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权利。有人认为,就典价为金钱且须偿还的角度看,实质上是出典所负的金钱债务。不然。典价为金钱固然不错,但典价并非必须偿还。是否偿还典价,完全取决于出典人的意志。出典人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归还典价而回赎典物。出典人只有回赎权而无回赎义务。有人认为,在出典人不回赎典物时,出典人是以将典物所有权转移给典权人为清偿债务的方法,并非出典人无偿还典价的义务。此说亦不妥。如依此说,一则出典人到期不偿还典价,即违反债,出典人应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二则典权人应按等价原则清偿其典价,“多退少补”。然而上述两种情况,在典权关系中均不存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建设工程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合同主体、标的、合同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质权具有哪些特点?请问质权具有哪些特点?
质权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非关税壁垒有哪些主要种类
1.保障措施,通常采取提高关税、实施数量限制或关税与数量限制相结合的形式,如关税配额等。 2.灰色区域、灰色措施指优惠原产地规则和政府采购政策等。这些措施不属于世贸组织的多边约束性规则,被大多数成员广泛用作贸易保护措施。 3.技术性贸易壁垒真正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以确保世贸组织技术壁垒的有效性。 4.环境壁垒: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在世贸组织成立之初正式成立,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是世贸组织的优先任务。 5.劳动标准。由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组成的劳工组织大会每年举行一次,讨论或通过与劳工权益有关的问题。结果以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的形式记录下来,形成公认的“国际劳工标准”。 6.世贸组织继承和发展了1947年这种通过采取各种明示或暗示的保护措施将成员排除在区域外的做法严重阻碍了多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并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的进一步扩大。
房屋租赁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有哪些,政治性义务又有哪些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要求的首要义务。 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或者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方面义务。
证券商有哪些,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法律上有明确的适用范围
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只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都适用的。
法拍房法院交付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法拍房的交付可以强制执行。 司法拍卖房产(简称法拍房),作为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变现的一种,其所有权的转移及物的交付都是受法律约束的。 对于法拍房的交付,人民法院也有明文规定,应当于裁定下达之后的15天之内完成财产移交,如果被执行人或占有人拒不配合,可以强制执行。
学校房屋折旧年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屋等建筑物的固定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我们的宅基地四面有房,可不可以申请盖房呢
宅基地建房依法必须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即使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必须拆除、罚款、整改。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1.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3.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 4.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徐州自建房规定是什么
自建房不算名下的房产,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地皮的单元和小我私家,本身构造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制作的房屋和修建。自建房是我国传统房屋制作建造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
农村街上,建房楼层可以五层吗?
请问当地的住建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