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是指利益受到特定知识产权影响的行为人,以该知识产权权利人为被告提起的,请求确认其有关行为不侵犯该知识产权的诉讼。所谓受到“特定知识产权影响”,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行为人受到了来自特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警告或者侵权威胁,但权利人并未在合理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有关争议。包含一下四级案由:
(1)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
(2)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
(3)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
对于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虽然目前并元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但作为一类知识产权案件。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县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涉及具体知识产权类型的案件,还应当适用有关同类权利案件的管辖规则。如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还应当适用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个案批复明确,对于法院问因管辖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同一法律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芹生的确认不侵权诉讼、侵权诉讼和诉前临时措施案件,有关法院要及时依法协商或者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按照受理在先的原则确定管辖,并将在后受理案件依法移送合并审理
处理确认不侵害知识戌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魏耍书10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鼗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