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

释义

招摇撞骗罪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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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知道了本罪的概念后时候还要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查看详情]
  • 招摇撞骗罪是如何构成的
    招摇撞骗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查看详情]
  • 招摇撞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查看详情]
  • 招摇撞骗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是指一贯招摇撞骗或流窜作案,影响极坏的;屡教不改的:犯罪手段特别卑劣的;后果严重的,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于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有赖于最....[查看详情]
  • 招摇撞骗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推荐阅读:更多关于招摇撞骗罪的法律知识[查看详情]
  • 关于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出台关于“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但是本站收录有丰富的关于“招摇撞骗罪”的其他法律知识,欢迎点击阅读:更多关于招摇撞骗罪的法律知识[查看详情]
  • 招摇撞骗罪的辩护词
    找法网尚未收录关于“招摇撞骗罪”的辩护词,但是本站收录有丰富的其他关于“招摇撞骗罪”的法律知识和相关刑事文书,欢迎点击阅读:更多刑事相关法律文书[查看详情]
  • 招摇撞骗罪案例分析
    【案情】 2010年7月12日凌晨3时许,金某伙同张某、李某驾车行至一面粉厂南时,发现草坪上有一男一女(男子系刘某,女子系钱某)正在发生不正当关系。金某遂上前恐吓两人,身着警服的金某自称是刑警队巡逻人员,张某和李某默认此身份并配合他对刘某、钱某进行恐吓。金某提出让两人缴纳“罚款”3000元,并威胁....[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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