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

释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相关问答
相关案例
盗窃罪与侵占罪如何区别
丁某某盗窃案【裁判要旨】公司职员对于本单位财物的非法占有,并非一定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于“职务”的界定是指行为人对于所侵占的本单位财产具有合法持有、控制、管理、支配的工作和业务职责,而这种职责来自单位的委派和授权。如果单位财物并不在行为人负有的“单位职责”范围内,而只是利用工作的优势条件,在更易获得单位财物的情况下而窃之,则应按照普通盗窃罪处理。职务侵占....[查看详情]
  •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20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于2017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及其辩护人印志平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郭某身患严重疾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于2015年初,在王某(已死亡)的指使下,虚构在***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与侵占罪关系分析笔者认为成立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对象,即"代为保管物"、"遗忘物"与"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他人,而并不属于实际占有人所有。因货币属动产自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故银行将货币支付予行为人时,该货币所有权即归行为人所有。笔者认为成立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对象,即"代为保管物"、"遗忘物"与"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他人,而并不属于实际....
  •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与侵占罪关系分析笔者认为成立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对象,即"代为保管物"、"遗忘物"与"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他人,而并不属于实际占有人所有。因货币属动产自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故银行将货币支付予行为人时,该货币所有权即归行为人所有。笔者认为成立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对象,即"代为保管物"、"遗忘物"与"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他人,而并不属于实际....
  • 【案情】2014年3月5日晚,被告人邵**与朋友张某等人到江西省弋阳县滨江公园卡乐迪KTV8802包厢唱歌,雇请被害人温某等人陪唱。在唱歌期间,被害人温某将其苹果5手机放在包厢内的沙发上,后离开去洗手间。被告人邵宝彪见被害人温某的手机滑落到沙发边沿的地上,便捡起手机放进其口袋,趁被害人温某未返回便迅速离开包厢,回到了自己家中。【分歧】对于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是构....
相关知识
  •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本文主要介绍了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等一系列相关内容。
    2014.04.13已阅读:6750
  • 侵占罪的历史沿革
    从历史沿革来看,侵占罪源于公元前1世纪左右的罗马法,在欧洲封建时代是财产犯罪的一种,直到19世纪侵占罪才完全与盗窃罪分离,成为一种独立的罪名。
    2014.04.13已阅读:14524
  •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3.03.21已阅读:28841
  •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源自罗马法,是民法中一个重要内容,构成不当
    2012.12.19已阅读:2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