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国能够管辖离婚案件的法院有很多,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都能对同一个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这点需要注意。那么下面为你整理了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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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近几年各地不断发现有些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指犯重婚罪者的配偶,下同)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提出控告。对于这种没有原告的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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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是登记地法院管辖吗?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诉讼离婚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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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于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等情形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也具有管辖权。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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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也有例外,例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则实行特殊地域管辖。找法网为您详细介绍。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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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军人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决定管辖法院:1、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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