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滥用职权罪共同犯罪如何判刑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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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工商局由于原办公楼过于破旧、狭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决定建一座新的办公楼。工程立项后,有三家本地的建筑公司提出承建办公大楼。正在工商局为把工程承包给谁举棋不定时,市郊一农民建筑队也向工商局提出承建要求,并提出比上述三家公司低的承建条件。这家农民建筑队没有建筑等级资格,施工条件也比上述三家企业差很多。但王某为了省钱,不听其他领导的建议,擅自将工程承包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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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比较两罪的概念可以看出,除了犯罪主体是完全相同的以外,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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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孙某系某局局长。2003年,其老领导出面为儿子季某所办公司借款经商,孙私情难却,将15万元公款批准借给季所在公司使用了一个月。单位会计凭季某公司的借据和领导批示于当天将款汇出。截止案发时,季仍未还该款。意见分歧:对孙的行为如何定性,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评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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