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票据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法是指各种法律规范中有关票据规定的总称,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有关票据的规定。该法的实施时间为2004年8月。该法的内容是关于汇票、本票、支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等的法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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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票据制度直接反映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在票据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义务等方面尽可能地采用了国际通行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票据法》与各国票据制度有许多共同之处。然而,任何国家的票据立法均立足于本国基本国情,适应本土的实际需要,从而反映出票据法的个性化和自身特征:1、票据法具有强行性由于票据具有较强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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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法的概念票据法的概念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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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性是指票据具备《票据法》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票据,即可产生票据权利,至于票据权利的产生原因则在所不问。换言之,票据权利一经合法产生,即与其赖以产生的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独立于其基础关系之外而存在,其效力不受其基础关系效力的影响,即使基础关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也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特性,无因性原则是《票据法》最重要的原则,也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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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银行结算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票据业务逐步恢复和发展。1989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以汇票、本票、支票为主体的新的结算制度,票据逐渐成为结算的主要工具。但是,在票据法制定前,有关的票据制度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以规章的形式发布的。这些规章还不够系统、全面,法律效力也不够高。在全国范围内,票据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利用票据进行犯罪活动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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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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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司法解释任何法律皆有漏洞,系今日判例学说共认之事实。①德国历史法学派创始人萨维尼(F.K.V.SaVigny)指出,法律自制定公布之时起,即逐渐与时代脱节。②因此,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无论如何审慎周详,字斟句酌,也难免在文义和语境上产生疑义;无论如何总结社会矛盾的方方面面,在复杂多样的现实生活面前,也难免出现疏漏不周,挂万漏一;无论如何精雕细凿,科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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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对票据变造后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涉及伪造、变造者、被伪造、变造者和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问题。(1)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票据的伪造、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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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关于抗辩的规定有,抗辩指的是票据债务人根据规定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若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拒绝履行义务就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务人只能对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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