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电瓶车追尾汽车,一般情况下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等,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的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电瓶车追尾汽车谁责任的相关问题。
电瓶车追尾汽车应依据依据汽车追尾事故当事人的过错以及事故车辆损失情况来划分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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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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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追尾汽车应依据依据汽车追尾事故当事人的过错以及事故车辆损失情况来划分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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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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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撞到汽车了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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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和汽车相撞责任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程度来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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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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