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存在重大误解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撤销。这在人们签署合同的时候经常遇到,那么,重大误解解读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简单介绍。
重大误解行为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所谓重大误解,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解释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概括法律的规定,重大误解行为的要件可以分解为:1.须有错误认识。所谓错误认识,既包括表意人方面的错误,也包括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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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重大误解的立法,最早出现在八六年的《民法通则》第五十条中:“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在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主张变更或撤销合同”,而后八八年《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中,给重大误解制度下了一个自相矛盾的而又无标准的定义,再后来九九年《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在原来的民法通则的法规是并扩大对重大误解的认识,同样没有给重大误解下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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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中有关重大误解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外,《民法通则》对重大误解也作了一些规定,大体构建了我国关于重大误解的制度体系。但是其中,对于重大误解的规定都不够具体,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很多的问题。问题(一)重大误解撤销权人的界定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因重大误解而享有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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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1996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一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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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其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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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是:1、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基于自己的错误认识作出了意思表示,而欺诈是被他人欺骗作出了意思表示;2、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欺诈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是一年内。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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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标的物),也可以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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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1、当事人因误解而作出意思表示;2、该意思表示已经生效;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4、误解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形;5、其他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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