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1)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农村的土地现在并没有用来种粮食,而是由一些人进行承包从事一些经营活动,也就是这些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现实生活中,土地的使用权是要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有哪些?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有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土地使用权评估有效使用原则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行为性质不同;3、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4、交易市场不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从主体来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是土地的所有者——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可见,出让方是唯一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但由于国家是一个抽象主体,在具体行使出让权时,一般是由土地所在地政府及其所属的国土局作为具体代表。受让方的范围,《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未作限制性规定,但各地已有的规定却有所不同...
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经过发包方同意可以转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在实践中,经常有人如此发问,其实,我们根本就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从何谈起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转让,另外,我们常见的土地转让,其实是转让土地使用权,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延伸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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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向发包方备案。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土地问题一般归属于各个地方的国土部门管辖,如果遇到有关土地流转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国土部门,如果国土部门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问题一般归属于各个地方的国土部门管辖,如果遇到有关土地流转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国土部门,如果国土部门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问题一般归属于各个地方的国土部门管辖,如果遇到有关土地流转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国土部门,如果国土部门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就具体的出资行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