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那么小编为你整理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意见稿将现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予以了明确,相信正式颁布出台后定会解决相当多的婚姻案件审理中的实际问题,同时避免了出现各地法院判决不一致的情况。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意见稿中还有一些条文并未最终明确出现某些情形时法院应作何认定,而是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比如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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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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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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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中止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2003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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