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发布不实广告视为欺诈。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想了解更多不实广告属于欺诈行为吗的内容,敬请关注找法网不实广告属于欺诈行为吗专题。
发布不实广告视为欺诈。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而发生的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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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不实广告视为欺诈。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而发生的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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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被告:某市京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案情被告在某市某区建有两栋15层的住宅楼,在楼房尚未建成前,曾多次推出售楼广告,声称“买××花园一处住宅,便可拥有一片面积为140㎡的绿地”。原告李某见到该广告后,十分动心,遂于4月5日找至被告售楼办公室了解详情,被告工作人员为其出示该楼及周围环境的设计图,并指出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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